4月23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视讯会议和省文明委全会精神,引导全市广大未成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和团市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选树“十佳美德少年”活动。
评选标准应遵循的具体条件是: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通过开展选树“十佳美德少年”活动,发动广大中小学校参与、推荐、评选出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道德先进典型,使全市未成年人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据悉,凡年龄6—15岁的我市中小学生(小学、初中范围),具有某一方面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品学兼优、社会实践美德少年各2名,评选“十佳美德少年”提名奖50名,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参评“河北省十佳美德少年”。(王洋洋 侯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