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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廊坊市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3-03   来源:廊坊市文明办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道德建设和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新热潮,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道德模范类别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敬业奉献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见义勇为模范”五类。每类表彰4名左右,共表彰2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廊坊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评选标准

  1、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道德模范的各奖项标准: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当选过市级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此次推荐评选活动,但可以推荐为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参评全省道德模范。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

  四、活动安排

  1、启动阶段(3月上旬)。成立廊坊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组成,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科。市组委会负责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表彰奖励等工作。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相应成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市组委会按照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时组建评委会,完成评选阶段的工作。

  2、推荐阶段(3月上旬至3月中旬)。市组委会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形式:①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各行业推荐评选县(市、区)级道德模范。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五个方面道德模范人选各4名。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可直接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每个单位最多推荐3名人选)。②媒体推荐。市一报两台、廊坊文明网等媒体开展月评身边好人活动,开设“德耀中华 感动廊坊”专题专栏,每月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行发布,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道德模范人选。③社会推荐。社会各界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直接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填写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要按照附件中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事迹材料一栏中,事迹要突出,行文要规范,表述要清楚;推荐人选获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书、奖杯等的复印件或照片,事迹被媒体报道的要提供报纸复印件等有效佐证资料。

  推荐单位需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核查评审,要充分听取其所在单位和社区、村街意见,并向计生、公安、防范办、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报告。

  根据推荐人选事迹,要拍摄专题片,片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为mpg视频文件,要求画面质量较高、语言表达准确。如推荐人选的事迹曾被编排为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则连同相关作品的书籍、光盘、视频等一同上报。

  推荐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市组委会办公室(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行政北楼513房间)。包括①推荐人选的推荐表、300字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详细事迹(纸质版和电子版);②征求意见报告(纸质版);③工作、生活照10张(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像素和分辨率较高);④推荐人选视频专题片;⑤获奖情况及媒体报道情况相关佐证材料;⑥有条件的,可一同报送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文艺作品。

  联系电话:2339585,2339584。

  3、投票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投票阶段分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两种。

  市组委会安排评委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典型按事迹影响及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筛选,确定一定数额的道德模范候选人。市组委会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通过廊坊日报、廊坊电视台、廊坊电台、廊坊文明网、文明廊坊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展示,并组织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投票、信函投票、微信投票三种方式参与评选。网络投票由廊坊文明网设立专题网页,接受群众投票;信函投票由廊坊文明办制作票样,通过信函接受群众投票;微信投票通过关注文明廊坊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

  市组委会组织评委会投票。严格按照程序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评选打分。根据候选人得票情况、评委打分情况,最终按综合排序提出市级道德模范建议表彰名单。

  4、审批表彰阶段(4月中下旬)。市级道德模范建议表彰名单在市内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报经市文明委审定,并按要求将参评省级道德模范候选人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由市文明委举行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命名表彰第六届廊坊市道德模范,向第六届廊坊市道德模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利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时代精神,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要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形成常态机制,为评选道德模范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身边好人”、“时代楷模”、“最美廊坊人”可优先推荐。

  2、夯实工作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开展日常道德模范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一抓到底,形成制度、形成规范,把吸引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争当道德模范做得更实,推动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为评选道德模范奠定坚实基础。要积极探索建立道德基金,为全社会关爱好人、奉献爱心搭建平台,交通、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出行、医疗、社保等方面制定相关措施,为道德模范提供相关政策保障,体现“好人好报”的社会价值导向。

  3、重在学习宣传。要将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通过基层巡讲、报告文学、广播剧、故事汇、网上系列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刊、专题集中宣传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形成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

  附件:廊坊市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廊坊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廊坊市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廊坊市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廊坊市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廊坊市文明办

  廊坊市总工会

 共青团廊坊市委

  廊坊市妇联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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