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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票评选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候选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3-02   来源:廊坊市文明办

各县(市、区)文明办、廊坊开发区工委办、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

  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廊文明〔2014〕6号)要求,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善行河北·最美廊坊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最美人物的培育、挖掘和推荐,共向“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报送了146位个人(集体)。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从中筛选出材料完整、事迹较为突出的109名个人(集体)申报人进行投票评选。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投票评选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09名申报人中投票评选出60名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候选人。第二阶段,从60名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候选人中投票评选出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为做好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候选人投票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方法

  本次投票分为两种方式,分别为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投票结束后,各按一定权重进行加权计算,按得分高低评选出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候选人。

  (一)公众投票。公众投票分为三种形式。

  1、信函投票:2016年3月3日,在《廊坊日报》上统一刊登109位申报人的姓名、照片、事迹简介及选票。公众可将选票剪下或复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于3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廊坊市广阳道300号第一实验中学行政北楼507房间)。信函投票需填写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没有填写、错误填写或重复填写,选票无效。

  2、网络投票。2016年3月3日,廊坊文明网(http://lf.wenming.cn/)首页显著位置刊登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候选人网络投票专题页面,详细介绍109位申报人事迹,公众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最多投票10次。环京津新闻网、廊坊政府网、廊坊传媒网、形象网同步进行链接,接受公众投票。

  3、微信投票。2016年3月3日,“廊坊日报”微信公共号发布109位申报人事迹,进入公共号后,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投票,每个微信号限投1次。

  4、注意事项。信函投票、网络投票、微信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3月3日上午08:00,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3日上午08:00。每类投票方式每次投票需选择20—60位个人(集体)进行投票,选择人数少于20人(不含20人)或者多于60人(不含60人)均视为无效票。投票过程中,禁止进行恶意刷票,如有发现恶意刷票现象,则视为投票无效。

  (二)评委会投票。成立由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组成的“最美廊坊人”评审委员会。根据109位申报人的事迹材料和视频资料,进行投票评选。

  投票评选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公众投票、评委会投票结果,对109位申报人得票数分别进行统计,按照一定权重进行加权计算,按最终得分高低,确定60名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候选人。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投票推荐是“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投票推荐活动的认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干部群众按要求对申报人进行投票推荐。

  2、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通知、板报、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积极参与投票活动。要指导干部群众准确掌握投票方法,扩大社会公众投票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强化学习。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申报人,都是群众身边可学可敬的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

  廊坊市文明办

  2016年3月2日

责任编辑: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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