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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2014—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2-14   来源:廊坊文明网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廊坊开发区工委办,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

  今年是市级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年。为做好2014—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提升城乡居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申报推荐条件和数额

  1、申报范围:市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中省直驻廊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组织、基金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处)室、车间等参加单位内部创建活动,不参与评选;不独立核算、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局、所(站)、中心等也不参与评选。

  2、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原则上需连续保持两年以上县(市、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各县(市、区)申报的乡镇(含街道办、农场)数量不得超过本县(市、区)乡镇(含街道办、农场)总数的40%,村(街)、社区应在上一届比例的基础上适度增加。

  3、按照“动态管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申报推荐单位更新比例不低于10%,更新单位中至少含1个非公企业。

  三、申报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廊坊市文明单位考核表》所列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并向当地文明办或所属部门(系统)申报。

  2、各地推荐。各县(市、区)文明办、廊坊开发区工委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一是严格申报标准,择优推荐。推荐单位名单须征求同级纪检、计生、安监、公安、法院、环保、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在本辖区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二是各县(市、区)申报名单由当地文明委审定后推荐报送。廊坊开发区申报名单由廊坊开发区工委审定后推荐报送。市直文明办将市直级文明单位名单按评选结果排序报送市文明办进行推荐。市直各单位、驻地在廊坊市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的中省直各单位经本单位党委(组)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市文明办。三是各县(市、区)文明委、廊坊开发区工委要形成书面推荐报告,连同征求各单位反馈意见复印件报送市文明办。

  3、实地考核。市文明办对各地推荐单位进行汇总初评,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推荐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市文明办组织召开文明单位评审会,综合考核结果及“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扶贫帮困“春雨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占比50%,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比50%),提出市级文明单位建议表彰名单。

  4、征求意见。市文明办将建议表彰名单征求纪检、计生、安监、公安、法院、环保、税务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市文明委审核,并在《廊坊日报》、廊坊文明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5、命名表彰。公示期满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命名。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市文明办将从市级文明单位中择优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市文明委审定后推荐参评河北省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四、申报内容

  各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4—2015年度廊坊市文明单位申报表和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各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单位在2014—2015年度获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先进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仅限于本单位获得的集体荣誉,下属单位和个人获得荣誉不计在内。跨年度表彰的以表彰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6年3月1日前。

  申报地点:市文明办综合科(廊坊市广阳道300号实验中学行政楼北楼513房间,电话:2339585、2339584),过期不予补报。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把质量关,确保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

  2、各地推荐上报的名单中,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相一致,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后上报。对在考核和公示期间,因一票否决等问题被取消参评资格的单位,其所占名额一律不再增补替换。对因把关不严、造成申报推荐被否决单位达到3个以上的组织者,市文明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届申报推荐文明单位时予以名额核减。

  3、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荐评选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以评选促创建,以评选促提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在全市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热潮。

  

    附件:1、2014—2015年度廊坊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2、廊坊市文明单位考核表

           廊坊市文明办

2016年2月4日

责任编辑: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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