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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善行河北·最美廊坊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7-16   来源:廊坊市文明办

各县(市、区)文明办,廊坊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我市开展了2014年度“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最美廊坊人”10名和“最美廊坊人”提名奖20名,为推进全市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弘扬最美、追求最美、争当最美在我市形成强力持久的精神风尚,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廊文明〔2014〕6号)的要求,市文明办决定,从2015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文明向上最美廊坊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2015年度“善行河北·最美廊坊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发掘、评选、表彰、宣传一批最基层、最感人、群众最认同的最美先进典型,进一步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推进廊坊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三、活动内容

  2015年度“善行河北·最美廊坊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分为2015年度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和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两部分。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2015年度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并将评选出的最美人物择优推荐上报到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组织开展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2015年度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活动时间:2015年7月—2015年10月)

  1、活动形式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有关单位,在本地本系统组织开展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发现、培养、评选、表彰、宣传一批本辖区、本系统内的最美人物。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组织本辖区(包括城区、乡镇、村街及社区)干部群众开展活动,市直各单位及中省直驻廊各单位组织本系统(包括本单位、下属单位、基层单位、所分管行业)干部群众开展活动。

  2、挖掘对象

  各地各单位挖掘的最美人物要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其中一种或者几种品质。事迹要感人。最美人物要具有鲜活生动的事例,具有感染力。要突出特色。把在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的人物发掘出来。要面向基层。基层单位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基层中的先进典型是群众生活和发展最重要的榜样,要让更多乡镇、村街、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群众参与进来。

  3、活动步骤

  (1)制定方案。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方案,通过具体详细的挖掘办法,畅通推选途径。(2)层层发动。要积极组织调动,让各级各部门都能积极参加到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中来。(3)公正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切实把群众最认可的最美典型发掘推荐出来。(4)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以及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介快捷广泛的传播优势,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5)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报市文明办。

  4、活动要求

  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是2015年度“善行河北·最美廊坊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尤其是各级文明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争创挖掘活动。要不断创新形式,把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活动与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活动载体。各县(市、区)文明委主任,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召开动员会,提高道德建设整体水平。活动要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市文明办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参评的重要依据。

  (二)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时间:2015年11月—2016年3月)

  1、评选范围

  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廊坊籍公民和在廊坊工作、生活、学习或服役的外地籍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参加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评选表彰活动。

  2、评选标准

  评选突出“年度”概念,候选人在2014—2015年度有道德建设标志性事件和突出的作为。

  (1)具有时代性:候选人的事迹能够生动、丰满地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时代引领作用。

  (2)具有典型性: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具有领军示范作用;也可以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方面的模范。

  (3)具有感染力:候选人可以是普通的干部群众,也可以是知名人物;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要求有令人感动的故事,具有感人的精神。

  (4)具有影响力:2014—2015年度为廊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先进人物。

  3、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向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本辖区、本系统通过争创挖掘活动评选出的最美先进典型。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每地区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其中党员干部、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类典型至少各有1人);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每单位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较大系统可根据情况适量增加名额,行业主管部门要侧重推荐诚实守信和勤俭节约类典型)。获得2014年度“最美廊坊人”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年度的评选。经过组织审核、投票评选、评委会评选、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获奖名单并通报表彰。 

  4、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1)推荐上报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a、推荐人选填写“最美廊坊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要按照附件中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事迹材料一栏中,事迹要突出,行文要规范,表述要清楚;推荐人选获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书、奖杯等的复印件或照片,事迹被媒体报道的要提供报纸复印件等有效佐证资料;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一栏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

  b、推荐单位需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核查评审,要充分听取其所在单位和社区、村街意见,并向计生、公安、防范办、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报告。

  c、根据推荐人选事迹,要拍摄专题片,片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为mpg视频文件,要求画面质量较高、语言表达准确。如推荐人选的事迹曾被编排为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则连同相关作品的书籍、光盘、视频等一同上报。

  推荐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行政北楼507房间)。包括①推荐人选的推荐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②征求意见报告(纸质版);③工作、生活照10张(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像素和分辨率较高);④推荐人选视频专题片;⑤获奖情况及媒体报道情况相关佐证材料;⑥有条件的,可一同报送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文艺作品。

  联系电话:2339586,电子邮箱:2006chengshi@163.com。

  (2)组织审核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5日)。

  组委会安排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典型按事迹影响及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筛选,确定一定数额的“最美廊坊人”候选人。 

  (3)评选投票阶段(2015年12月16日—2016年1月15日)。

  在市主要新闻媒体、网站以及都市类报刊开设专题、专栏,对“最美廊坊人”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和展播。组委会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通过廊坊日报、廊坊文明网、环京津新闻网进行公示。本次评选活动群众投票分为网络投票、信函投票、微信投票三种。网络投票由廊坊文明网设立专题网页,接受群众投票;信函投票由廊坊文明办制作票样,通过信函接受群众投票;微信投票通过关注廊坊日报官方微信进行投票。

  (4)评委会评审阶段(2016年1月16日—2016年1月31日)。

  从评审委员会成员中抽选一定数量人员作为本届评委,召开评审会,严格按照程序对“最美廊坊人”候选人进行评选打分。活动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得票情况、评委打分情况,最终按综合排序评选出“最美廊坊人”提名人选,报市文明委审定。

  (5)社会公示阶段(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15日)。

  在市主要新闻媒体、网站以及都市类报刊对“最美廊坊人”提名人选、评选过程及方法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公示结束后,活动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本届最终人选,报市文明委审定。

  (6)表彰宣传阶段(2016年2月16日—2016年3月31日)。

  由市文明委举行颁奖盛典,命名表彰2015年度“最美廊坊人”,向“最美廊坊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利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最美廊坊人”的先进事迹和时代精神,特别要加大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宣传力度,使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2015年度“善行河北·最美廊坊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是全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通过开展系列活动,积极培育、挖掘、推荐先进典型。

  2、积极弘扬,鼓励向善。本届评选出的“最美廊坊人”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并入选“廊坊好人善行功德馆”。2015年内由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一次“最美廊坊人”事迹展。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最美廊坊人”基金,为全社会关爱好人、奉献爱心搭建平台,交通、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出行、医疗、社保等方面制定相关措施,为“最美廊坊人”提供相关政策保障,体现“好人好报”的社会价值导向。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最美廊坊人”贯穿活动始终,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和主要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最美廊坊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同时要对道德实践活动各项内容进行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要充分利用“廊坊大讲堂”等载体,通过举办“最美廊坊人”事迹报告会、组织互动交流等,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组织文艺工作者,以“最美廊坊人”事迹为题材,挖掘廊坊“最美”精神,创作“最美”廊坊故事,努力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各地各单位可将创作的文艺作品及时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在《廊坊日报》、《文明廊坊》、廊坊文明网等报刊网站上刊载。要以“最美廊坊人”为主题精心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宣传橱窗、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广为传播,让“最美廊坊人”的故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最美廊坊人”、争做“最美廊坊人”的良好风尚。

  附件:“最美廊坊人”推荐审批表

  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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