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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爱廊坊·美德传承”中小学生爱国诗文、书法、绘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06   来源:廊坊市文明办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市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按照“善行河北·美德传承”——全省中小学生爱国诗文、书法、绘画作品征集大赛活动的要求,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联决定,在端午节前夕,开展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12日

  二、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以“爱祖国爱家乡”为主题,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主题突出,文稿清晰,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有真情实感,易于诵读传播。作品可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创作:一是反映和歌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发展变化,表达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二是缅怀和歌颂历史上的仁人志士、民族英雄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的革命先烈,表达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三是反映和歌颂普通劳动者用自己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表达对普通劳动者的热爱,倡导人们用诚实劳动建设家乡、创造美好生活;四是反映和歌颂身边发生的凡人善举,汇聚和唤起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正能量,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道德支撑。

  2、体例要求:报送作品分诗歌、散文(随笔)、书法、绘画四类。诗歌作品分古体诗和新体诗,诗歌最长不超过60行,散文(随笔)每篇不超过2000字,书法、绘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超过50cm×50cm。

  3、作品要求:报送作品为原创作品,已发表或获奖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作品不得抄袭;作品要注明真实姓名、就读学校和班级、联系地址和电话,有指导老师的注明指导老师。

  三、评审及奖项

  (一)作品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组织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经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作品奖项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组分别设诗歌、散文(随笔)、书法、绘画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活动结束后将发文通报、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在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三)成果运用。对获奖的优秀作品,将择优选送参与全省大赛;组织市级有关媒体、网站进行展播;编辑出版优秀作品集免费发放到全市学校少年宫和部分中小学校,作为各中小学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辅导教材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市落地生根的具体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要及时将征集大赛活动要求通知辖区学校,组织中小学生踊跃报送作品,并由学校统一报县(市、区)文明办,经县(市、区)审核后,于5月12日17:00前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教育科。地址:第一实验中学行政北楼503;联系电话:2339591;电子邮箱:jiaoyuke2011@163.com。

  2、为扩大活动影响,各地要及时组织中小学校张贴活动宣传海报,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活动消息和启事,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和意义,扩大活动影响,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踊跃参与。

201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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