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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永清县姜玲玲用一颗感恩的心孝敬养父母
发表时间:2014-09-12   来源:廊坊文明网

  今年26岁的姜玲玲,是永清县龙虎庄乡前店村村民。虽然不是父母亲生,但她依然用一颗感恩的心爱自己的养父母。在父亲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她精心照顾,没钱治病,她就和母亲从村卫生室赊药维持治疗。看到了家里生活越来越艰难,她辍学打工来挣钱补贴家用。

  结婚后,她和丈夫坚持照顾养父母的生活起居。父亲因病突然去世后,她又和丈夫在村“两委”的帮助下为父亲操办了葬礼。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孝道真谛,她的事迹感动了全村的人。

  得知身世让她变得更懂事

  姜玲玲在刚一出生的时候,就被养父母抱养到了前店村,在他们的疼爱下健康快乐的成长。10岁时,她偶然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善良的她并没有因此而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而是怀着感恩的心爱养父母,帮他们干家务活,孝顺他们。

  姜玲玲16岁那年,父亲突患脑血栓。在医院治疗期间,由于母亲照顾家里的田地离不开身,玲玲就肩负起照顾父亲的责任。父亲不能自己吃饭,她就一勺一勺地喂,还每天扶着父亲练习走路,帮着按摩胳膊、洗头洗脚。

  后来,家里仅有的积蓄因为给父亲治病用完了,不得已只能回家治疗。苍天不负有心人,在玲玲的精心照料下,父亲慢慢好起来了。

  辍学打工补贴家用

  看到家里没有顶梁柱,生活越发艰难,听话懂事的玲玲离开了无比喜欢的校园,开始了外出打工挣钱补贴家用的生活。

  由于她心灵手巧,做的活又快又好,所以总是能比别人挣得工钱多,而且深得老板的喜欢。慢慢的,养父母年龄越来越大,为了照顾养父母,还不耽误挣钱,姜玲玲决定领些手工活回家做,一边干活,一边照顾父母。靠着她的努力,再加上家里那几亩口粮地,生活渐渐地好了起来。

  结婚后必须赡养养父母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转眼姜玲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她总是对别人说不着急,谢绝别人给她介绍对象。后来,实在是躲不过去了,她提出了谈对象唯一的条件——就是结婚后必须赡养自己的养父母。结婚后,她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和支持理解他的丈夫留在娘家照顾养父母的生活起居。2013年,父亲因病突然去世,姜玲玲和丈夫在村“两委”的帮助下,为父亲操办了葬礼。葬礼上,玲玲由于伤心多次昏倒。父亲去世后,她和丈夫又把全部的爱放在了养母身上。夫妻俩一起开导养母,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

  2013年5月,永清县首场村级道德讲堂在前店村开讲。讲堂上,姜玲玲作为“身边好人”代表说出了心里话:“其实我只是做了一个女儿应该做的事情,虽然我不是父母亲生的,但他们非常爱我、疼我。在我应该尽孝的时候,父亲突然离世,我非常难过。现在,只剩下母亲一人了,身体也不太好,我会多陪陪她,照顾她,让她安享晚年。我想感谢我的丈夫,是他的支持和理解给了我无尽的动力,更要感谢父老乡亲对我的认可。”(白瑗瑗)

责任编辑: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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