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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廊坊: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14-03-07   来源:廊坊市文明办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超越与升华

廊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梁雪梅  

  近年来,廊坊市按照“尊重百姓意愿、突出百姓主体、创建成果百姓共享”的原则,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大力整合各类资源,最大限度调动并促进全社会方方面面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优化城市品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2002年、2005年、2008年,我市连续三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并先后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多项荣誉。

  一、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思路和做法

  1、注重共建共享,打造幸福之城。廊坊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创建为民的理念,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民心工程”紧紧抓在手上,以创建为民为第一导向,以群众满意为首要标准,注重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最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众做起,切实抓好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百姓项目”,着力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市委、市政府每年集中财力解决一批百姓急需的民生难题,提高城市民生保障水平。近年来实施改造了20个城中村、8个棚户区、60个旧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完成227亿元,实施了156项重点城建项目,改造了30条城区道路,整治了34条背街小巷,打通了5条断头路。市区新增绿化面积32.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6.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平方米。五保户集中供养、城乡低保、孤儿救助、农村困难户危旧房改、城乡饮用水一体化供给等工作已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全省率先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拓展,制定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贫困大学生助学覆盖面达100%。通过文明城市创建,使人们普遍享受到共建带来的实惠,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赞同率达90%以上。

  2、注重道德建设,提升市民素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市采取多层次、多角度开展丰富的活动,大力推进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在市区主干道、重点场所及建筑围档、城市广场等部位设立了一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公共文明提示语,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对公共文明创建的参与度。在城市主要出入道口、主要交通路口、车站、广场、公园、商场等人流密集地区设立统一、规范、美观的《廊坊市民文明公约》和《廊坊市民行为守则》为主要内容公益广告牌600余块,在市区公交站亭张贴新版《公约》、《守则》,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自身文明素质。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了“善行河北·爱在廊坊”、“整治城市环境 建设美丽家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播”等专题、专栏,去年以来刊播各类新闻稿件3000多篇。开设“廊坊零距离”等栏目,宣传报道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开设“文明礼仪短信课堂”,通过移动、联通、电信3家通信公司以短信形式,每周一次向广大市民发送文明礼仪知识和文明用语,传播礼仪知识,提升文明素质,每期受众80余万户,较好地传播了文明礼仪知识,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

  3、注重创建效果,丰富活动载体。我市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善行河北·爱在廊坊”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创建水平。组织开展百个部门单位学雷锋行动月主题活动、千支志愿服务队学雷锋进社区(村街)活动、万名学生“学雷锋、做榜样”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达36万人次,志愿服务累计75万小时。围绕公共场所道德、市民交通意识、人际互助等内容,开展“文明游园、文明观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从基本礼仪和基本行为习惯养成抓起,从细微处做起,着力增强市民的公德意识,良好的公共行为已成为绝大多数市民的自觉习惯。积极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换位思考体验活动”,通过组织窗口单位干部职工,以一名普通群众的身份亲身体验群众在窗口办事过程中的感受,了解窗口单位应当注意和改进的问题,从而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以志愿服务为龙头,繁荣社区文化,提升社区形象,不断提高文明水平,着力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创建活动:即关爱行动、引领行动、文化行动、清洁行动、便民行动、平安行动。围绕争创“文明社区”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多办实事,让居民在创建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营造最佳的人居环境。

  4、注重培树典型,引领文明风尚。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道德建设百佳”、“感动廊坊人物”、“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十大孝星”等一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推出44年如一日为群众理发的张德义等一批群众身边的“平民楷模”。广泛开展评选推荐道德模范活动,评选出廊坊市第三届道德模范10名及提名奖获得者14名。组织协调全市各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我市永清县孝老爱亲模范张庆兰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提名奖。持续在全市深入开展道德建设“百佳”评选表彰活动。每月评出10名在“敬业奉献、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择优推荐参评“中国好人榜”、月评河北雷锋。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街、社区进一步建立完善“好人好事登记薄”,责成专人每月收集、整理、登记好人好事,逐级上报。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辟《榜样就在身边》等专栏、专题,连续刊发“廊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事迹,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广大市民自觉奉献爱心,结对助困,积极参与“博爱一日捐”、无偿献血等活动,向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涌现出了“爱心车队”、“爱心妈妈团”、“夕阳红宣传队”等一大批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

  5、注重一以贯之,建立长效机制。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历经十几年,“屡败屡战”,始终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真正做到一个目标干到底,党政班子齐上阵,形成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围绕把测评体系转化为制度体系,把测评指标作为城市管理目标,把测评办法作为常态管理办法,按照“抓基础、抓巩固、抓提高”的思路,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创建工作,进一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党政部门各负其责,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目标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廊坊市2012—2014年创建文明城市规划》及《廊坊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并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等90个责任单位,加强督导检查,实施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常态管理机制。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个常态过程,注重常态管理,坚决不搞突击迎检,做到在建工程不停工,强化管理不扰民,努力为群众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立管理资源整合、部门职能互补、工作有机衔接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套覆盖广泛、高效快捷、管理科学、服务精细、让群众倍感方便和温馨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动了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创建文明城市的启示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超越与升华的过程,也是一个城市重新审视自我、激励自我、加压奋进的过程。文明城市创建看似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问题,实则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文明城市的背后,是一个城市实力、活动、竞争力的彰显,是一个地区的向心力、辐射力、凝聚力的展现,是一方水土所折射出的文化精神的一个缩影。

  首先,创建文明城市,必须着眼于服务发展的大局,着眼于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创建文明城市,最根本的还是靠经济实力的支撑。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创建就显得力不从心。由此我们必须更深刻地认识到,抓创建最根本的在于抓发展。离开了发展,创建就会变成一纸空谈。只有加快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才能把城市创建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实力之上,用发展保创建,用创建促发展,才能使发展与创建互促互动、相得益彰。 

  其次,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对廊坊人民来说,是人心所向,人民群众既是创建的参与者,也是创建的受益者、评判者。创建工作中,只有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做事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创建工作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只有抓住了“服务发展,造福百姓”这个核心,坚持“用成果说话,让百姓来评”,文明城市创建才会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三,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注重实效、完善长效机制。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才能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廊坊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十分明确,就是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是“搞突击”应付检查;不是为了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而是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立足当前,抓好长远,关键是要有一套好的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才能做到逐步巩固、逐步提高、逐步养成,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编辑: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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